總機:04-7111111

  • 健康中心分機:1462~1464
  • 課務組分機:1302~1304
  • 人事室分機:1602~1603
  • 圖資處分機:2123

依據教育部最新防疫重要函文(〈校園因應『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』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〉111/04/13 日臺教高通字第 1112201740 號函)、衛福部等相關規定,針對本校現階段防疫措施及宣導說明如下:

Q1 何謂「確診個案」?

指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「確診個案」,並列有案號,依規定應進行「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。(依 111/04/13 函文)

Q2 何謂「密切接觸者」?

指確診個案發病前 2 天至被隔離前,曾經在任一方未戴口罩情況下接觸,如共同居住、用餐、聚會或參加活動、工作或就學場所、醫療照護院所、搭乘交通工具及可能接觸達 15 分鐘未戴口罩之對象,由衛生單位匡列為「密切接觸者」,依規定應進行「居家 隔離」。

Q3 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?
  1.  學校三分之一以上院、系(科)、所、學位學程之班組,如有教職員工生經列為「確診個案」或「密切接觸者」,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,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「自我健康監測」。
  2. 除「確診個案」 及「密切接觸者」之外,停課天數得視實際疫情調查及風險評估結果後決定,並應事先通報教育部所成立之「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」。
  3. 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期間,學校應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情調查及校園清潔消毒外,並就該教職員工生共同活動空間,進行有效之環境管制。
  4. 學校或校(區)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期間,得縮減上課週數,採一學分十八小時彈性修課,以線上課程或於週間補課等方式辦理,惟仍應兼顧教學品質及學習效果。

(以上依 111/04/13 函文)

Q4 收到衛政單位知被列為「確診個案」時應該做什麼?
  1. 依衛政單位規定進行隔離或治療,解隔後續 7 天自主健康管理。
  2. 主動通知發病前 2 日之接觸者疫情訊息,並與衛政單位合作疫調。
  3. 主動聯繫導師、健康中心(04-7111111-#1462~1464),並至本校首頁(或防疫專區)填寫回報表單。https://forms.gle/5A4MiiZj89UBTnf19 
  4. 隔離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居家上班;隔離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線上上課。
  5. 課程疑問洽詢分機:
    • 日間部課務組:1302~1304
    • 進修部教務組 :5001、5004
Q5 收到衛政單位通知被列為「密切接觸者」時應該做什麼?
  1. 依衛政位規定完成 3 天隔離及後續 4 天自主健康管理。
  2. 應通知導師、健康中心(04-7111111-#1462~1464),並至本校首頁(或防疫專區)填寫回報表單。https://forms.gle/5A4MiiZj89UBTnf19  
  3. 隔離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居家上班;隔離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線上上課。
  4. 課程疑問請至教務處或進修部課務網頁查 ,或於上班期間電洽 04-7111111分機:
    • 日間部課務組:1302~1304
    • 進修部教務組 :5001、5004

Q6 有接觸但未達密切接觸者應注意些什麼?
  1. 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(如修課、授課、參與社團、搭乘交通車、同住宿舍、校內餐廳用餐...等)。
  2. 經學校調查了解後,暫停實體課程 1 至 3 天,並進行自我健康監測(10 天,期間若有疑似症狀,應戴口罩就醫評估)。
  3. 3 天期滿,未被衛生單位匡列隔離者(有疑慮者,經快篩陰性後),可恢復正常上班、課。
  4. 課程疑問請至教務處或進修部課務網頁查 ,或於上班期間電洽 04-7111111分機:
    • 日間部課務組:1302~1304
    • 進修部教務組 :5001、5004

Q7 收到「細胞簡訊」、「臺灣社交距離APP」通知、或經媒體了解確診者足跡後,覺得自己有「足跡重疊」時應注意些什麼?
  1. 「足跡重疊」、「收到細胞簡訊」時,不等於被匡列,不用過於緊張。
  2. 應自我健康監測,有疑似症狀者須儘速就醫或採檢,若無異狀,仍可正常生活。

臺灣社交距離APP下載:

Q8 班上有因隔離或經學校通知暫停實體課程的同學時,授課教師應做什麼?
  1. 由教務單位(或系辦/導師)通知暫停實體授課同學之授課教師,針對該生實施線上授課,授課方式由教師權宜決定,並透過管道(如 ee-class 平台或導師等)告知學生。
  2. 請授課教師隨時掌握暫停實體授課同學之學習情況,給予必要之課外線上輔導。
  3. 學生隔離或自主管理期間,若有無法接受線上授課之原因,應盡速告知班導師、系辦及任課教師。
  4. 課程疑問洽詢分機:
    • 日間部課務組:1302~1304
    • 進修部教務組 :5001、5004

 

Q9 接到學校暫停實體授課的通知表示什麼?
  1. 若只是收到學校暫停實體授課,而沒有收到衛政單位或學校開出的相關「居隔通知」,表示你/妳只是在校園生活中有跟「確診者」共同上課或活動足跡重疊的可能,也有可能是因為授課教師因某一班涉有風險,連帶教師的其他授課班級都先暫停實體授課。
  2. 依教育部「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」學校得於「第一時間」先做最大範圍預防措施,要求暫停1-3天實體課程,期間是用來進行疫調確認風險的。
  3. 暫時停止實體授課期間,你/妳有可能收到衛政單位/學校健康中心的疫調電話,請配合如實回應。
  4. 收到暫停實體授課通知的師生,請勿過度緊張,尤其已完成施打疫苗、上課或參與活動時也都有依規定佩戴口罩時,請調整心情、正常坐息、補充營養,自我健康監測10天。
  5. 自我健康監測期間若有疑似症狀,請佩戴口罩就醫,並主動聯繫導師、健康中心(04-7111111-#1462~1464),並至本校首頁(或防疫專區)填寫回報表單。https://forms.gle/5A4MiiZj89UBTnf19
Q10 接到學校暫停實體授課的通知時,就是「防疫假」嗎?
  1. 依111/04/13之「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」,所謂「暫停實體課程」不等於「停課」或「不必上課」。
  2. 「暫停實體授課」期間,教師仍應施予同步或非同步線上上課,同學也應按授課教師要求完成課程,如未出席同步線上上課或未完成教師指定的非同步線上上課,教師仍得紀錄為「曠課」。
  3. 若同學於教師要求的非同步上課尚未完成時,即遭教師於原時段註記為「曠課」時,可以於後續完成教師之授課要求並經教師同意後,填寫修改點名紀錄申請表。(日:生輔/進:學務)
  4. 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等管制對象,於「暫停實體授課」期間,因出現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而無法完成同步或非同步線上上課時,後續得由日夜學務單位控管列為防疫假(即不會影響扣考計算或被列為曠課)
  5. 其餘特殊情境個案,如確屬與「防疫」有關,得提列「相關證明」,自行填寫請假申請表,事後(返校3日內)由日/夜學務單位判斷是否核予防疫假。
  6. 請假疑問,請參閱日間部生輔組(04-7111111#1422)/進修部學務組網頁說明,或於上班期間電詢之。(#6003-6006)
Q11 防疫期間,可否進入本校學生餐廳用餐?

111/05/04起本校【學生餐廳】進出管制措施

***111/05/04起本校【學生餐廳/超商】進出管制措施如下:

  1. 05/04起,進出本校【學生餐廳/超商】,請於入口處自行量測體溫、清潔手部、刷卡(教職員工─職員證/學生─學生證),暫停校外人士入內。
  2. 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,請先就醫勿進入餐廳/超商,並即時通報班級導師、健康中心(04-7111111-1462~1464)。
  3. 進出學餐時,請自行紀錄日期、時間、購買攤商、內用時座位區號(A為青色座椅區、B為紅色座椅區、C為2樓、D為1樓)
  4. 鼓勵教職員工生採用學餐APP快速取訂餐。
  5. 排隊及等待取餐時,請保持立交距離,並佩戴好口罩。
  6. 用餐時,請避免交談;用餐後立即戴上口罩。
  7. 本校將持續加強學生餐廳之環境清消。
Q12 抽菸會否增加感染的風險?
  1. 目前已有因近距離脫口罩抽菸,被衛政單位匡列為密切接觸者,後續並回報為確診者。
  2. 請勿違法於校內室內空間或非指定之吸菸區抽菸。
  3. 依現行口罩防疫措施:「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,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。」(依正面表述之例外情形中,未包含可脫口罩抽菸)
Q13 學校目前的社團活動的管制措施為何?
  1. 加強風險評估及管控。
  2. 即日(05/03)起,進出各社團/系學會辦公室,均應填寫進出登記簿。每日最後離開者,應完成環境清消後再離開。
  3. 辦理活動時,落實戴口罩、量測體溫、清潔手部、活動實聯制及保持社交距離,活動過程中,盡量避免群聚共餐。(若需借用隔板,可洽衛保組)。
  4. 活動設計及辦理遵守四要四不要原則──
    • 四要:要打滿疫苗、要全程戴口罩、要多清潔消毒、要勤洗手
    • 四不要:不要同住、不要同吃、不要同唱、不要同遊
  5. 活動辦理後即執行環境清消,且於須於當日將活動參與人員相關資料交(日)課指組/(進)學務組(系學會活動可逕交至系辦),管制備查。
  6. 鼓勵同學下載臺灣社交距離APP;完整施打疫苗,正常作息,提升自身免疫力。

 

Q14 防疫期間,學生宿舍管制措施為何
  1. 防疫期間學生宿舍不開放會客,非住宿生因公,請打電話04-711-6789#9或校內分機1521聯絡服務台處理。
  2. 廠商洽公修繕需落實戴口罩、量體溫、清潔手部、實名登記及保持社交距離,用餐時間禁止宿舍內用。
  3. 住宿生各寢室間禁止會客串門子及各樓層會客室停用避免群聚。
  4. 住宿生住宿雅房者,請遵守公共浴廁分流使用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