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於: 2023/05/19-11:30

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簡稱指揮中心)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並指揮中心解編,惟仍保留確診者0 N制度、防疫假別及建議戴口罩之場所等相關規定,爰配合修正旨揭指引並將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」整併納入。


住宿學生篩檢陽性以返家自主健康管理為原則;如有留校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之必要者,學校得視宿舍量能設置照護宿舍,並以獨立衛浴且能與健康學生區隔之套房為佳。

發表於: 2023/04/20-11:09

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公布112年4月17日起放寬指定場所及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,本部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,校車及校園接駁車等建議戴口罩;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所列指定場所規定戴口罩。

發表於: 2022/11/11-22:41

主旨:檢送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各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
發表於: 2022/11/07-10:33

主旨:檢送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」各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    

發表於: 2022/11/02-22:46

    為因應校內出現經通報及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並降低校園染疫風險,並為協助學校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及學校衛生法之相關規定,校內宿舍應預先規劃調整為「照護宿舍」及「一般型宿舍」,請學校依本指引辦理宿舍之安排、清消及管理。

發表於: 2022/10/06-16:32

 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防疫政策,教育部宣布自111年10月13日起,調整校園防疫措施,全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於「自主防疫期間」在符合一定條件下,可到校上課、上班。幼兒園、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。

  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,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措施,教育部配合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,調整校園防疫措施,將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,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,可到校上課、上班,說明如下:

發表於: 2022/09/07-14:10

一、適逢111學年度開學,本部已更新校園防疫指引及說明如下檔案,請轉知校內相關單位知悉並落實防疫措施。

二、自各校開學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,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以「確診個案」為核心之防疫政策,各校應請授課教師依下列原則進行課程安排及班級管理,以維持正常上課並確保學生學習權益,重點摘述說明如下:

發表於: 2022/04/24-16:05

如果我被確診 COVID-19,誰是我的密切接觸者?
告訴公衛人員您的密切接觸者是誰很重要,因為他們可能已經接觸過病毒而有感染的風險。為了保護他們的健康和避免疾病進一步傳播,公衛人員會安排他們進行 PCR 檢測、隔離並追蹤後續健康狀況。


您的密切接觸者定義
造成 COVID-19的病毒可能在您發病(或檢驗陽性)的前兩天至您被隔離的期間傳染給其他人

發表於: 2022/04/15-15:19

教育部修正「校園因應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』」 (COVID-19)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」自公布日起 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