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公布112年4月17日起放寬指定場所及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,本部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,校車及校園接駁車等建議戴口罩;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所列指定場所規定戴口罩。

公告類別
教育部
admin 發表於 四, 04/20/2023 - 11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