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於: 2022/05/08-21:44
校園防疫措施分為三面向說明:
- 遇修課班級確診個案處理方式
- Q1 居家隔離新制自 5/8 起實施,那 5/7 以前已匡列居隔的人員,如何因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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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指揮中心最新規定,在 5/7(含今日)之前,經學校防疫長匡列為居家隔離並報送地方衛生機關者,除「因與確診個案在學校宿舍同寢室者」仍須比照「同住親友」隔離至期滿外,其餘人員自 5/8 起解除居家隔離。
發表於: 2022/05/03-22:56
總機:04-7111111
- 健康中心分機:1462~1464
- 課務組分機:1302~1304
- 人事室分機:1602~1603
- 圖資處分機:2123
依據教育部最新防疫重要函文(〈校園因應『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』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〉111/04/13 日臺教高通字第 1112201740 號函)、衛福部等相關規定,針對本校現階段防疫措施及宣導說明如下:
發表於: 2022/04/27-17:20
- 目的:匡列確診個案具「高傳染風險期間」的校園活動密切接觸者:
- 高傳染風險期間:個案自發病日往前推2天(含發病日共3天),有症狀個案以自覺有病症日期為發病日,無症狀個案以陽性檢測日期為發病日
- 密切接觸者:與確診者在高傳播風險期間,面對面或在 2 公尺内交談、吃飯或接觸 15 分鐘以上,且雙方任一方未佩戴口罩。
- 課堂密切接觸者匡列原則:以確診者為中心點,採九宮格方式匡列
附件:
- 須先行配合居家隔離通知單
- 確診個案基礎疫調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