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足跡如附件:
提醒注意…

  1. 若有至上述地點者,請勿到校,在家自主健康管理,至[清明連假期間與確診者足跡重疊通報]  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daZWOH7c2ZV-OiCkdWpsim5jRGRB8… 通報。
  2. 曾出入上公告相關場所之教職員工生,自出入該場所若有出現發燒、上呼吸道、腹、嗅味覺異常等或其他不適症狀,請速戴口罩就醫,主動告知醫師活動接觸史,不得搭乘大眾運輸。
  3. 注意自身健康狀況,請勿到人潮擁擠處或不易保持社交距離,務必全程佩戴口罩。
  4. 用肥皂勤洗手保持手部清潔,請勿用手碰觸眼睛及口鼻。
公告類別
校內公告
admin 發表於 週一, 04/04/2022 - 18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