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旨揭問答集內容係針對學校實務常見問題,由倡議、推動及評量面向提供菸害防制工作之具體作法。
二、因應「菸害防制法」修正於112年2月15日經總統公布,其條文增列大專校院為全面禁菸場所、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,並將電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、加熱菸列入指定菸品加強管理等,爰修正該問答集,重點摘要如下:
(一)依「菸害防制法」規定,調整國內法規政策、無菸校園相關敘述,並刪除「新興菸品」文字。
(二)由於大專校院施行全面禁菸,修正「問題四、如何形成無菸校園」標題與回應內容。
三、貴校可運用本問答集擬訂校園菸害防制策略、實施衛生教育活動及相關工作,以確保學生於健康清新校園環境中學習成長。
公告類別
菸害防治